化工学院关于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8-03-22   访问次数:6390   作者:

化工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按照《华东理工大学关于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指导意见》执行,结合化工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化工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一、复试分数线

2018年化工学院各专业招生名额如下:

专业代码及专业名称

名额(全日制,不含推免)

081700化学工程与技术

99

082003油气储运工程

12

085216化学工程(全日制)

108

我院录取与复试人数比例为1:1.21:1.4

我院非全日制专业因上线人员不足,需进行校内外调剂,调剂细则以研究生院网站调剂公告为准。

二、面试分组:

因参加复试考生人数较多,需分多组进行面试(按初试成绩平均分配到各组),面试当天抽签分配面试专家组。

三、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由面试小组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作为考生的面试初始成绩。为了确保公平公正,消除组与组之间的评分差异,通过计算各小组均分进行加权平均,对考生的面试初始成绩进行加权平均后作为最终面试成绩。

四、录取

2018年硕士研究生的录取按照全日制学术型、全日制专业型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名额分别确定拟录取名单,具体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结合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确定。全日制一志愿复试合格生源不足的专业,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讨论后,从院内相关专业调剂。

五、其他

本细则由化工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复试期间若有咨询或投诉可与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联系。

电话:64252359

邮箱:liyanglucky@ecust.edu.cndhliu@ecust.edu.cn

办公室:实验12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