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化工学院关于开展2026年 “弘扬践行教育家精神”系列活动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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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院各师生: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推动实施学校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铸魂强师提能行动,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开展2026年“教育家精神万里行”活动的通知》要求和《华东理工大学关于开展 2026年“弘扬践行教育家精神”系列活动的通知》,结合我院实际,现面向全院师生开展2026年“弘扬践行教育家精神”系列活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通过开展“弘扬践行教育家精神”系列活动,加强正能量宣传,全方位展示广大教师立德修身、敬业立学、教书育人的精神风貌,着力推动教育家精神从“知”向“行”转化,引导教师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过程中涵养高尚师德,将教育家精神内化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不断提升职业荣誉感与使命感。同时,大力涵养尊师文化,切实提升师道尊严,持续营造尊师重教浓厚氛围。 二、活动时间 2026年3月-10月 三、活动安排 (一)组织开展“讲述我的育人故事”活动 1、征集对象:全院教师 2、内容要求:聚焦弘扬教育家精神,讲述自身在三尺讲台坚守育人初心、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真实经历;分享在教书育人实践中探索创新育人方式、助力学生成长成才的生动故事;畅谈自身在教育岗位上的成长感悟、责任担当,展现新时代教师立德树人的良好风采。故事需真实鲜活、情感真挚,兼具思想性和感染力, 避免空洞表述,字数控制在800-1500字为宜。 3、推选要求:学院将对征集到的育人故事进行择优筛选,优秀作品将推荐至学校党委教师工作部,参 与上级部门组织的育人故事讲述活动。 (二)征集展示“弘扬践行教育家精神”文艺作品 1、征集对象:全院师生 2、内容要求:围绕弘扬践行教育家精神,聚焦我院一线优秀教师的工作日常、感人瞬间,展现教师爱岗敬业、潜心育人、甘于奉献的精神风貌,传递教育正能量。 3、作品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别,需符合主题要求,兼具思想性和艺术性: 图片:画面清晰、构图规范,JPG 格式,单张大小不低于2MB,真实反映讲述现场或工作场景。内容真实生动,无表演、摆拍痕迹。 书画作品:书法(软笔、硬笔均可)、绘画(国画、油画、水彩等均可),作品尺寸不限,需提交原件或高清扫描件(扫描件分辨率不低于300dpi),附200字以内创作说明。 视频:高清 1080P,横屏拍摄,MP4 格式,时长不超过6 分钟,画面稳定、声音清晰无杂音。 其他形式:可提交诗歌原创、育人故事、歌曲等与主题相关的文艺作品,诗歌原创不超过50行,育人故事不超过1500字,歌曲需提交音频文件及歌词。 文艺作品需为原创,并同意作品出版权等公益属性应用权属华东理工大学2026年“弘扬践行教育家精神”系列活动主办单位。 4、推选要求:学院将对优秀作品进行汇总展示,并择优推荐至学校相关部门,参与各级各类媒体宣传展示及上级部门组织的相关评选活动。 (三)组织开展“新时代教师重走长征路”系列活动 1、征集对象:全院教师 2、内容要求:围绕纪念红军长征胜利90周年主题,结合弘扬教育家精神,积极参与重走长征路、主题宣讲等相关活动。通过实地感悟长征历程、分享红色故事、开展主题宣讲等形式,传承红色基因、厚植教育情怀,积极营造传承红色基因、矢志育才报国的浓厚氛围,引导教师在重温红色征程中弘扬长征精神、教育家精神,推动教师在红色教育中汲取奋进力量,进一步坚定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 四、提交方式 提交邮箱:yangla@ecust.edu.cn 活动一(讲述我的育人故事)请于4月10日前请将附件1发送指定邮箱,邮件命名【我的育人故事】+姓名。 活动二(“弘扬践行教育家精神”文艺作品)请于6月27日前请将附件2以及相关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邮件命名:【文艺作品】+姓名。 活动三(新时代教师重走长征路)请于6月27日前请将附件3发送到指定邮箱,邮件命名:【重走长征路】+活动主题。 2、参与征集即视为授权学院及学校对作品进行宣传展示、编辑整理、推荐参评等非商业性使用,作者保留作品署名权。 3、各党支部、各团支部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动员,组织师生积极参与,确保征集活动取得实效。 六、联系方式
中共华东理工大学化工学院委员会 2026年4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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