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学院团学组织物资管理规范
发布人: 化工学工 发布时间: 2020-06-24 作者: 访问次数: 275

化工学院团学组织物资管理规范

为方便化工学院团学组织开展工作、组织各项活动,规范、高效管理团学物资,提升学院学生活动物资管理服务水平,特制定化工学院团学组织物资管理规范。

一、借还时间

学委会财务组成员于每周周二、周四、周日18:30---19:30于物资室(实验六楼122)值班,办理借还事项。

二、借还流程

(一)借用申请

团学组织开展活动前至少一周确定华东理工大学化工学院预算申请表,依审批流程由学院团委审批后,向学生委员会提交借用申请,并确定活动结束后需要归还的物资。

(二)物资确认

需要借物资的班级或部门请提前在物资情况反馈群询问所借物资是否正在被其他组织借用。

(三)借用手续

借还物资的同学携带纸质版带有签字的预算申请表,借走物资需在物资本上进行完整记录。

(四)归还手续

归还物资需在活动策划书上所示活动结束日期之后一周内归还,归还物资需在物资本上完整记录。策划中所购置可循环利用的物资需一并归还,并详细登记入库。

(五)其他

如需借用大件物资如帐篷等,需要至少提前12小时在物资情况反馈群告知学委会,方可短期借用钥匙。

三、借还须知:

(一)借用物资部门在活动开展日期至少提前7天交由学生委员会审核预算申请表。

(二)归还物资需在活动策划书上所示活动结束日期之后一周内归还。

(三)借用物资应当按时按原位置归还,否则将进行记录并收到学委会催促,要求其尽快整理,以免影响之后借用。

(四)归还物资应仔细检查清点,污损物资需进行清理,难以复原或毁坏、遗失所借物资,需备案并赔偿等价物资。

 

共青团华东理工大学化工学院委员会

201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