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学院本科实习相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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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理工大学化工学院文件 院通字〔2020〕8号
化工学院本科实习相关规定 校外实习是学校本科人才培养计划中的重要环节,在促进学生理论联系实际、了解化工相关学科专业发展现状、增强实践动手能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根据《华东理工大学本科生校外实习教学的若干规定(校教[2017]6号)》要求,为加强化工学院实习教学管理,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一、实习类型 化工学院的本科生专业实习包括认识实习和毕业实习。 二、实习时间安排 按各专业培养方案执行。 三、实习基地 各专业积极联系与本专业密切相关的大型企业,签约建设本科生实习基地,并及时在学院和学校登记备案。 四、带队教师选派 在教学副院长、系主任的领导下组建实习指导教师队伍,选派具有丰富教学、科研经验的老师作为实习带队教师,并挑选1~2名具有丰富带队经验的指导教师担任专业实习总负责人。各专业实习带队老师平均指导学生数一般不应超过15名。 五、实习工作的管理 每学期实习开始前,负责老师应根据教学计划和大纲要求制定详细的《校外实习实施计划》,包括参加实习学生数、带队老师、实习基地、实习时间、用车需求等,并报学院教务办公室。 实习开始前1~2周,各专业应组织进行实习动员,包括实习目的、任务和安排、强调组织纪律、商业保密、安全教育和实习期间的管理规定,明确实习的注意事项和基本要求。 实习结束后,各专业应认真做好实习总结工作,如实填写《XXXX专业校外实习工作总结》,内容至少包括以下几方面:学生实习大致情况与取得的成效,实习成绩评判与成绩分布情况,实习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解决办法,今后工作建议与意见等。工作总结应在实习结束后的一周内交学院教务办公室。 六、带队指导教师的责任 1、负责实习过程中的安全等相关管理工作; 2、负责协调企业或学生的相关问题,并及时与学院实习领导小组沟通; 3、负责学生的实习相关考核工作; 4、完成实习工作总结。 七、对学生的要求 1、学生入厂后需按照企业的管理规定接受安全教育; 2、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自由活动; 3、在带队教师和企业相关技术人员的指导下,完成各项实习任务; 4、收集各项资料,深入钻研各类问题,按时认真记好实习日记; 5、完成个人作业与实习报告,并接受相关的实习考核工作; 6、在实习过程中原则上不得请假,确有客观原因需要请假时,必须向指导教师提出书面申请,由系主任进行审批(原则上不超过2次)。校外实习期间无故缺席一次,则取消实习成绩。 八、实习报告的要求 实习报告的内容原则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工厂和车间简介; 2、工艺生产方法、流程、工艺条件、各项消耗系数与技术经济指标; 3、企业HSE风险管理; 4、主要设备一览表,所采用设备的优缺点; 5、绘制实习装置的工艺流程图、主要设备结构简图和局部自控图,图纸大小A3。 6、实习日记; 7、实习心得、合理化建议及其他。 九、成绩评定 按照大纲规定的要求,在实习结束前,实习指导教师对学生进行考核,评定成绩时,应参考以下几个方面: 1、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与完成大纲所规定的任务及要求的情况; 2、学生实习日记的记录情况和实习报告的质量; 3、学生实习过程中的表现及遵守纪律情况; 4、工厂技术人员和工人对学生实习态度的评定和实习成绩的意见; 5、实习期间与结束时的考核成绩。 学生有以下情况的,可直接判定为不及格。 1、实习中因违反安全等规定被勒令停止实习者; 2、未达到实习教学大纲规定的基本要求,实习报告马虎潦草,内容有明显错误的; 3、无故不参加实习者。
化工学院 2020年06月0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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