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学院本科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机制与实施办法
发布人: 招生培养 发布时间: 2020-06-01 作者: 访问次数: 9540

华东理工大学化工学院文件

院通字〔20206

                                      

化工学院本科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机制

与实施办法

课程是支持本科毕业要求达成和能力培养的基本教学单元,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是本科人才培养全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本专业毕业要求的重要依据。因此,需要定期对学生的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进行评价。为了合理评价课程目标达成情况,保证课程教学质量、促进课程教学持续改进,支持本专业毕业要求的达成,特制定化工学院本科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机制与实施办法。

一、评价对象

课程目标达成情况的评价对象是化工学院本科各专业培养计划中开设的专业必修课程。

二、评价责任人及其承担的工作

课程目标达成情况的评价责任人为课程负责人。课程负责人负责制定(修订)课程教学大纲,课程考核结束后,依据教学大纲和考核结果对课程目标达成度进行评价与分析,撰写《**课程目标达成度情况分析及持续改进报告》并提交给教研组组长(或系主任)。

三、评价方法

各专业课程目标达成度的评价方法主要采用基于课程考核结果的定量评价法,同时鼓励课程负责人积极探索其他合理的定性评价法对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1.课程目标达成情况定量评价法

课程目标达成情况定量评价法的数据来源为课程教学大纲中支撑课程目标的各考核环节的考核结果,若课程目标i的达成度由N个考核点支撑,设第j个考核点的总分为Sj,学生平均分为Aj,权值为Wj,那么课程目标i的达成度评价值按式(1)计算:

    式中,支撑课程目标i达成度的所有考核点的权值之和为1, 即:


2. 课程目标达成情况定性评价法

课程目标达成情况定性评价法主要包括问卷法、座谈交流法、专家评价法等。要求课程负责人通过定性评价法掌握课程目标达成情况,了解学生对课程目标达成情况的认可度,思考同行专家对课程目标达成情况的评价与意见,及时总结并持续改进。

四、评价流程与实施办法

1.课程负责人依照课程教学大纲开展课程教学及考核工作。

2.课程考核结束后,课程负责人负责汇总各教学班的考核数据,根据各考核环节认真确定支撑课程目标达成度的考核点及其权重值并充分说明支撑理由,计算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值;同时采用定性评价法进行分析与总结。

3. 课程负责人依据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结果,认真分析和总结课程教学各环节的实际效果,发现课程教学的短板,拟定课程教学持续改进的方案,撰写《**课程目标达成度情况分析及持续改进报告》,并提交给教研组组长(系主任)审核。要求《报告》能准确分析课程教学现状,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持续改进措施。

4. 学院各教研组组长、专业系主任、责任教授依次审核本专业所有课程的目标达成度情况分析及持续改进报告,并给出具体的审核意见。对于审核通过的课程,要求课程负责人在下一轮教学中按照拟定的持续改进措施开展教学活动。对于审核未通过的课程,将由系主任组织专业骨干教师协助课程负责人完成该课程目标达成度的评价、分析并拟定持续改进方案。对于连续两次提交审核未通过的课程负责人,系主任应提请专业责任教授更换课程负责人人选。

附件:《课程目标达成度情况分析及持续改进报告》范例

院通字〔2020〕6号 附件: 课程目标达成度分析及持续改进报告(范例).docx

 

化工学院

20200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