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学院关于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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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按照《华东理工大学关于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指导意见》执行,结合化工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化工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一、复试分数线 2018年化工学院各专业招生名额如下:
我院录取与复试人数比例为1:1.2~1:1.4。 我院非全日制专业因上线人员不足,需进行校内外调剂,调剂细则以研究生院网站调剂公告为准。 二、面试分组: 因参加复试考生人数较多,需分多组进行面试(按初试成绩平均分配到各组),面试当天抽签分配面试专家组。 三、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由面试小组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作为考生的面试初始成绩。为了确保公平公正,消除组与组之间的评分差异,通过计算各小组均分进行加权平均,对考生的面试初始成绩进行加权平均后作为最终面试成绩。 四、录取 2018年硕士研究生的录取按照全日制学术型、全日制专业型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名额分别确定拟录取名单,具体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结合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确定。全日制一志愿复试合格生源不足的专业,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讨论后,从院内相关专业调剂。 五、其他 本细则由化工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复试期间若有咨询或投诉可与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联系。 电话:64252359 邮箱:liyanglucky@ecust.edu.cn;dhliu@ecust.edu.cn 办公室:实验12楼511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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