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奖学金评选计分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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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奖学金按计分规则累计总分,按学校所给的评奖比例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具体计分规则如下:
注:1.以第一作者发表在化工三大期刊的论文:AIChE Journal、CHEM ENG SCI为一区论文,IND ENG CHEM RES为二区论文。 2. 其它种类的获奖如企业评奖不予计分。 3. 参加国内、外各大竞赛,其奖项必须是学校组织参赛的,其他不予计分。 4.同一内容获不同级别的奖励,按最高级别评分,不得累积。 5.在同等条件下,论文按照影响因子排列。 凡有上报虚假信息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评奖资格。各项加分原则经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工作小组、导师组、学生会审议、讨论通过,即日生效,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工作小组具有最终解释权。 本规则原则上不鼓励一文多用,对于同一篇论文,取得分最高的那项为最终得分。
化工学院 2017年9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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