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资助宣传系列活动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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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加强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的通知》(教财[2015]8号)要求,大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及成就,引导广大受助学生自强自立,感恩奉献,发挥高校资助育人的作用,学校集中在3-4月份开展“助学·筑梦·铸人”学生资助宣传系列活动。活动主要包括:资助主题征文、资助微电影征集、励志典型评选和诚信主题教育四部分,现将活动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口号、主题 活动口号:中国梦·谁的青春不奋斗 活动主题:助学·筑梦·铸人 二、活动主要内容 1、主题征文 (1) 本次征文以“助学·筑梦·铸人”为主题,题目不限,字数不超过2000字。征文体裁为记叙文,必须根据本人实际情况,从学习生活中受到资助的故事出发,表现资助对于个人成长的影响,突出人物个性和独特经历,切勿作高中至大学的学习生活流水账。 (2) 征文面向全体受过国家资助(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和勤工助学等)的学生(在校生和毕业生),由他们撰写自己的青春奋斗故事;同时也欢迎受助学生同学和从事资助工作的老师,以受助生生活和工作经历为核心,讲述他们的青春奋斗故事。征文必须保证从未公开发表,严禁抄袭。 2、视频大赛 (1) 视频大赛的主题是“让梦想点亮芳华”,视频可以拍摄受资助学生在生活、工作或是学习中的瞬间,展现他们的青春、奋斗、梦想,并用不超过200字的篇幅对视频内容进行简要概述。作品必须保证从未公开发表,严禁抄袭。 (2) 视频格式要求
3、图片征集 (1) 以“助学·筑梦·铸人”为主题,本人用手机或者相机拍摄,或者别人帮助拍摄参赛学生或学生家庭的学习、生活瞬间照片一张,并用不超过200字的篇幅讲述关于自己、父母或是家庭的梦想以及缘由。 (2) 照片要求不小于1M,格式为JPG。作品需要命名,文字说明另附word文件。作品必须原创,严禁抄袭,主题鲜明,构思完整。 4、励志典型评选 (1) 本次活动评选对象,原则上为2007年国家新资助政策体系建立以来受国家资助的在校生和毕业生。(国家资助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包括生源地)、勤工助学、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等各类资助)。 (2)评选基本条件
三、活动流程 (1)各学院以此为契机开展相应的资助宣传以及感恩成才教育活动,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本次活动,动员和组织受助学生积极参与各项活动; (2)3月31日之前学院收集并整理参赛作品,进行初评,推荐2-3篇优秀征文、1个视频作品(或者2-3幅图片作品)、1名励志典型。 学院指导老师对报送作品和励志典型事迹材料润色修改,再报送参加校级评比; (3)本次活动学校成立评审委员会,根据作品思想性和艺术性进行评选。分别评出各个项目的入围奖和优胜奖若干名,获奖作品将刊登在学生工作部(处)网站,并颁发证书和奖品以资鼓励,最终获奖作品将以视频宣传、分享会等形式在全校范围宣传,并推荐至上海市和全国的相关评选活动。 另外,学校还将在学院中评出优秀组织奖,优秀指导教师颁发证书和奖品。 四、材料报送要求 (1)学院征文活动组织开展情况报告(包括学院收到所有类型作品的情况、评选情况以及开展相应活动的情况,可另附照片)和作品汇总表电子版。 (2)推荐征文2-3篇:①报名表(见附件1)、②征文作品。 (3)推荐视频1个:①报名表(见附件1)、②视频作品、③视频内容文字概述。 (4)推荐图片2-3幅:①报名表(见附件1)、②图片作品、③文字说明。 (学院可以视频和图片作品二选一,也可以都参加) (5)励志典型:①报名表(见附件2)、②个人事迹材料和照片(要求见附件3)。 (6)请3月31日将报名表纸版交至学生事务中心,活动开展报告、作品汇总表和作品电子版发至本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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