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治合格。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念,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模范遵守和贯彻化工学院团委章程;
2、学习优秀。能帮助同学全面成长进步、促进同学养成优良学风、服务同学创新创业创优;
3、品德良好。带头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个人品德,作风过硬,纪律严明,能旗帜鲜明地传播青春正能量;
4、心系同学。能同广大同学保持密切联系,受到广大同学的拥护信任,能够认真听取并如实反映团组织和广大同学的意见,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自觉的聚焦广大同学的精神成长、学习生活、成才发展和权益维护等需求,具有紧紧依靠同学、一切为了同学、始终代表同学、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宗旨意识;
5、华东理工大学化工学院注册在籍的2021级本科生。
6、积极鼓励各基层团组织推荐候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