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学院实验教学相关规定
发布时间:2020-06-01   访问次数:368   作者:

华东理工大学化工学院文件

院通字〔2020〕9号

                                      

化工学院实验教学相关规定

实验教学是高等学校教学工作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其基本任务是:对学生进行实验技能的基本训练,学生通过实验了解和掌握科学实验的基本方法,掌握现代技术手段,培养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严谨的科学态度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创新思维和创造能力。

在《华东理工大学本科生实验课教学基本要求及规范》[校教2017(4)]、《华东理工大学实验室工作条例》[校实2017(1)]、《华东理工大学实验室安全环保管理规定》[校实2016(4)]文件的基础上,化工学院特作如下补充规定:

一、关于实验教学

1、《实验教学大纲》是进行实验教学的指导性文件,应参照专业认证标准、结合人才培养目标和学科专业特点拟订,经系主任批准后执行,应明确规定实验教学的目的、任务、要求、实验内容、实验时数、面向专业等内容,同时明确实验考核标准和成绩评定方法。

2、实验室应严格按照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规定的实验教学项目、学时制定实验课程安排,不得随意调整实验开出时间,压缩实验学时,因特殊原因出现确需调、停的情况,必须提出申请,经实验中心、系(院)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备案。

3、实验室队伍建设是顺利完成实验教学的重要保证,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必须树立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管理育人的思想。实验课前,应认真做好准备,检查仪器设备、材料是否完备。对新上岗的教师必须试讲,经实验中心和学院组织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对新开实验必须试做,试做成功后方可对学生开出。

4、重视实验课质量,实验指导教师应认真组织实验过程并做好相关记录,包括实验前检查学生预习情况和安全知识技能,实验过程中考查学生实验纪律和操作能力、组织开放式讨论,以及学生实验报告的批阅及成绩评定。

5、重视实验教材、指导书和讲义的建设。吸纳新的原理、新的方法和新的手段,融合绿色发展理念,与时俱进更新实验教学内容,确保不同类型实验教学内容的年更新率不低于5%,切实提高实验教学水平,适应当代社会发展对高素质创新人才的要求。

6、重视高水平科研成果向实践教学转化,鼓励自主研发实验装置,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实验教学的育人效果。

7、实验项目卡片是实验教学的重要资料之一,是实验开出、仪器设备配置、消耗材料核定的重要依据。实验室必须建立健全实验项目卡片,同时报设备处备案。

8、每学期实验教学结束时,对实验教学情况进行总结。总结应包含:

1)实验教学任务完成情况,实验教学改革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2)学生成绩分析,以及学生能力达成度分析,形成课程反馈表;

3)实验仪器设备的利用情况等;

4)制定教学改进策略。

9、每学期组织一次实验教学工作自查,包括实验课程开设情况、持续改进情况、实验教学资料收集情况,并形成整改表交由学院负责人。

二、关于实验室安全

1、全面落实“以人为本”的安全管理理念,建立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首次进入实验室,学生或教师应参加各实验室组织的安全培训并通过安全知识考核。

2、建立严格的项目安全审核制度,对于新开项目或工艺条件发生变更,应完成项目风险评估,并制定安全操作规程,有危险性的实验项目需经学校安全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开展。

3、加强学生实验过程安全管理,指导教师应对学生进行安全规范操作培训,必要时做示范指导,引导学生独立观察、分析、解决问题,要求学生记录《教学实验日志》,在实验课期间,指导教师不得擅自离岗。实验室应安排值班人员做好安全巡视。

4、建立完善的应急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人,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应张挂在实验室明显区域,确保师生掌握信息。

5、做好定期检查与维护,确保实验室各项工程控制措施有效。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通报并制定整改措施。

 

化工学院

20200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