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委字【2019】1号 华东理工大学化工学院讲座报告备案规定
发布时间:2019-03-12   访问次数:356   作者:

为活跃我院学习气氛、增进校内外学术交流,学院鼓励各系所聘请国内外某一领域具有较高知名度和较深学术造诣的专家学者来我院举办公开的学术报告、专题讲座,为使报告讲座活动有序进行,达到预期效果,并结合我校2018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的要求特制定本备案表,请主办单位教师在公开讲座报告召开之前,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并向学院党委备案。

华东理工大学化工学院党委

2019312

附件1-华东理工大学化工学院讲座报告备案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