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2016学年“两优一先”评选表彰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0-21   访问次数:1284   作者: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评选先进,学习先进,创先争优,学校党委决定在全校开展2014—2016学年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以下称“两优一先”)的评选表彰工作,结合推荐上海市和市教卫工作党委系统“两优一先”工作的相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名额

  表彰2014—2016学年校优秀共产党员20名,校优秀党务工作者10名,校先进基层党组织20个。

  推荐市教卫工作党委系统优秀共产党员5名,优秀党务工作者2名,先进基层党组织5个,“优秀共产党员·师德标兵”1名。

二、评选推荐标准

 1.  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密切联系群众,敢于担当、积极作为,业绩显著、事迹突出,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党员群众广泛赞誉。

 2.  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热爱党务工作,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专业水平,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途径,在本职岗位上作出显著成绩。带头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群众工作,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3.  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主动向党中央看齐,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切实履行党建责任,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和党员教育管理制度,有效实现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出色完成各项任务,紧紧围绕本单位中心工作开展活动,在推动发展、深化改革、服务群众、维护稳定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真抓实干,作风优良,团结协作,勤政廉政,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赢得党员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三、评选推荐要求

  推荐工作时间紧,政治性强,各二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把评选表彰活动作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宣传先进、树立典型、推动各项工作的过程,推荐的表彰对象要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典型性。推荐到市教卫工作党委系统的表彰对象可以从近5年来已经表彰或今年“七一”拟表彰的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中推选。

  1.  坚持民主推荐,严格评选标准。

要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组织所属党组织和党员进行推荐。各级党组织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坚持标准,精心组织,严格程序,认真把关,加强审核,确保质量。

  2.  坚持面向基层,倾斜工作一线。

  要坚持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推荐的优秀个人,应向工作一线党员和基层党务干部倾斜。局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一般不推荐;处级党员领导干部可以推荐,但要从严掌握。推荐的先进集体,主要是基层单位的党委、党总支或党支部。

四、进度安排

   4月19日 下发通知,启动评选推荐工作。

4月19日—22日 各二级党组织根据文件要求,组织推荐校优秀共产党员人选(1-2名)、优秀党务工作者人选(1名),先进基层党组织(1-2家),如推荐近5年来已被学校表彰过的对象为市教卫工作党委系统表彰的对象,在上述相应名额基础上加1。报送组织部(和平楼211室)推荐表(附件1、2、3)和事迹材料(每份2000字),各一式2份(A4纸双面打印),推荐对象汇总排序表1份(附件4-1,2,3,拟推荐为市教卫工作党委系统表彰对象的请在备注栏中说明),电子版邮发至组织部邮箱:zuzhibu@ecust.edu.cn。联系人:张攀  徐永桢,电话:64251462。

 4月25日—4月28日 党委讨论确定市教卫工作党委系统“两优一先”推荐人选。

  5月—7月 评选、表彰、宣传我校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


相关表格请至校组织部网站下载:

1.  华东理工大学“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表

2.  华东理工大学“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表

3.  华东理工大学“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表

4.“两优一先”推荐对象汇总排序表